一、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一)本科各科类
(资料图)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19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9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310分,舞蹈术科195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5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204分。
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50分,书法术科215分。
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文化科总分350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2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310分。
二、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10分,体育术科19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230分,音乐术科16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210分,舞蹈术科16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1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10分,书法术科195分。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科总分310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1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210分。
志愿填报:
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艺术校考类专业]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填报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分数线。
2.我省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3.艺术类校考是指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类术科和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未涵盖的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
4.音乐类和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术科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在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
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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