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6日电 宜安科技26日盘后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宜安实业”)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宜安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宜安科技公告截图
据决定书,经查,宜安实业作为宜安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宜安科技”股票3970.8万股,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5.7513%,宜安实业在减持股份达到宜安科技总股本的5%时,未按照规定停止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比例违规减持比例0.751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决定书指出,宜安实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安实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宜安实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合规履行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宜安科技表示,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宜安实业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减持行为。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系针对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
宜安科技2023年一季度报告截图
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宜安实业为宜安科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69%。
公开资料显示,宜安科技是一家集轻合金材料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012年6月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宜安科技26日平收报6.56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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