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用人单位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上下限比例:(2023年7月-2024年6月)
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8%。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上下限比例:(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上限28368元,下限5674元,单位缴费比例6.85%,个人缴费比例2%。
失业保险上下限比例:(2023年7月-2024年6月)
上限38082元,下限2300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0.2%
工伤保险按行业分为八档费率。
(一)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
(二)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限(2023年7月-2024年6月):上限:26421元,下限:5284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23年1月-2023年12月):上限28368元,下限5674元;
失业保险(2023年7月-2024年6月):上限:38082元,下限:2300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
失业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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