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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8月24日讯 8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网谈直播间,围绕“租购并举惠民生,真情服务暖民心”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商转公”为1300多户职工家庭转贷近5亿多元
在本次访谈中,“商转公”何时扩大范围是网友关注度较高的话题。对此,曹彦平回应,青岛的“商转公”政策推出后,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政策实施近9个月,已为1300多户职工家庭转贷近5亿多元。基于青岛存量商业贷款多、而公积金可用资金相对有限的现实情况,青岛并不具备全面放开“商转公”政策的条件。因此,青岛的“商转公”业务采取的是分批实施、逐步解决的方法,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优化业务办理模式,探索开展“商转组合”业务,力争让符合现有条件的职工“能转尽转”。“我们将根据市民诉求和建议,结合资金运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情况,适时对“商转公”的条件进行调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让更多缴存职工纳入政策惠及范围。”曹彦平说。
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会随商贷利率调整自动下调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会下调?曹彦平表示,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情况如下: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单独公布,不会随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而自动下调。如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新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调整,无需借款人另行办理手续。
青岛公积金最高可贷96万元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上限,曹彦平介绍,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如下: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在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最高可贷至96万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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